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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實在很繞口
但因為我最近閉關去準備考試
剛好接觸了完全陌生的法律領域
不得不對法律用語變得敏感一點...



雖然打算要閉關,但這麼重要的事情還是讓我忍不住跑出來po一下

這陣子應該也會有很多人po類似相關的文章吧
但因為我這個人只要看了別人的文章就不會想要po了
所以先來寫一下我的看法再去逛別人家,噗



先貼一下新聞稿(因為新聞稿太多了,所以我只挑我看的懂的XD)








我個人認為的重點:
1. 合約不是『全部』終止,而是『部份』終止
2. 這只是假處分,不是正式訴訟的宣判
3. 提出申請的三人在正式宣判之前可以進行個人的活動
4. 現有活動的收益分配照舊
    ↑ 這就是為什麼合約是『部份』終止



總之,簡單的來說,就是三個人在現階段贏了


批踢踢上有人推文說,假處分的結果對於正式宣判來說,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所以我其實也蠻期待正式宣判,應該也會是三個人勝利吧


不過昨天在噗浪上有先跟噗友討論過了
我傾向的意見也是
『對於訴訟:樂觀/對於解散:不樂觀』



如果三個人贏了,那就代表可以離開SM吧

(但會不會到時候正式宣判也是跟假處分一樣的結果阿?部份失效這樣)



老實說,我從一開始的有點不諒解他們三個為什麼要提出訴訟
這樣不就等於讓五個人有了解散的危機

但到現在我已經希望他們可以離開SM了
甚至我還天真的想說,乾脆五個人都簽到日本的AVEX去算了
反正簽約這種事情,應該沒有國籍的問題吧




可是我忘記了還有兩個拍戲組的留在SM(空)

如果SM願意,五個人還是可以在日本合體
但我想SM沒有那麼大的度量吧,黑心是出了名的



所以萬一拍戲組有他們自己的考量,還是打算留在SM,而三人出走的話
那是解散定了



我偷偷希望拍戲組可以在戲劇結束後提出訴訟(水汪汪)



不過不管怎樣,我都希望五個人可以離開SM
畢竟SM太不人道了
目前的成就幾乎是用命換來的吧





Bonus:


東方3人官方立場:“自由的演藝活動,感謝法院的判決”全文   


“從不合理的所屬關系解脫出來,得以進行自由的演藝活動,
以後會通過凸顯個性的真正藝術家的面貌答謝各位的支持”
  
   
細亞俊秀、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等東方神起三位成員對法院部分接受他們提出的
『停止與SM演藝公司專屬合約關系的假處分申請』中內容,表示了上述立場。   
   

東方神起三位成員的法律代理世宗律師事務所於27日發表官方書面聲明說:
『對裁判部深明大義的判決深表感謝』。   
今天,首爾中央支法民事和解部(樸炳大首席部長判事)對於東方神起三位成員提出的
『停止與SM演藝公司專屬合約關系的假處分申請』作出
『專屬合約中部分條款反風俗,可以認為條款全部或部分無效或效力停止』
『截止本案訴訟終止,SM不得違背原告的意願擅自簽署演藝活動合約或妨礙原告自由的演藝活動』的判決,
部分接受了假處分申請的內容。   
    

同時,裁判部表示“由於可以通過與東方神起成員的協商繼續進行團隊活動
所以在假處分的現階段無法將目前的收入分配比例等部分合約條款判為無效”,
“收入分配相關條款可成為往後重新結算的基礎,所以未能全面終止專屬合約”。  


世宗律師事務所的官方書面聲明全文:  
  1、在專屬合約停止假處分訴訟,東方神起勝訴。  
  
法院判決,對於三位成員的演藝活動,SM不得再與第三方簽署演藝活動合約或妨礙三位成員自由的演藝活動,
幾乎接受了三位成員提出的全部申請。  
    
  2. 由於專屬合約擾亂社會秩序而被判無效。  
  
法院判決,東方神起三位成員與SM簽署的專屬合約是
“被告(SM)利用自身的優越地位行使不正當的支配權,帶給原告過大的壓力和過度的牽制,
侵犯了原告的經濟自由和基本權利,這是逆反善良風俗和擾亂社會秩序的法律行為,
可以認為其合約全部或部分無效或效力停止以及由於合約期超過了合理的年限而可以認為其效力終止。”  


     3. 為維護成員們的基本權利,認同了立即終止合約的必要性。  

另外,考慮到本案訴訟的利害之爭要得到最終判決可能需要很長的時間,
“預測本案訴訟期間三位成員的自由的演藝活動有可能受到很大的制約,
這不是合約關系中的單純的經濟問題,
而是牽涉到可能使原告的職業選擇的自由和演藝活動的自由等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將受到侵犯的令人擔憂的因素,
因此判斷,有必要立即終止專屬合同關系。”  
    
  4. 判決在形式上是只接受了部分申請,但觀其內容,是東方神起全面勝訴。  
  
以此判決為起點,東方神起三位成員得以從與SM的專屬合同中解脫出來,
不受SM約束展開自由的演藝活動得到了法律保障。判決在形式上是只接受了部分申請,
但觀其內容,我們可評價為東方神起全面勝訴。  

  5. 東方神起的三位成員對fans的信任和聲援表示真心的感謝。  
  
對於上述判決,東方神起三位成員對裁判部深明大義的判決深表感謝。
尤其,這段時間以來對fans表現出的絕對的信賴和支持表示真心的感謝,
並表示:從不合理的專屬合約解脫出來得以展開自由的演藝活動,
以後會通過凸顯成員個性的真正藝術家的面貌答謝各位的支持。  
  
尤其是,東方神起三位成員為展開如同以往的穩健的演藝活動會竭盡全力。
後面需要解決的如不合理的收益結算、今年2月份以來未得到支付的收入分配等問題,
也會與SM方面充分協商,為圓滿解決而做努力。  
    
轉自:東方家族    
二轉:韓DNBN  
三轉:東方神起吧
原出處:e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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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SM表示:對法庭裁決要提出異議..但翻案的可能性不大。  
    
世宗律師事務所在未來2周內會提出本案訴訟:1.專屬合約無效確認訴訟2.對不合理收入分配的損賠訴訟。  
    
東方神起三人表示,在獲得本案訴訟最終裁決前不會有個人活動。






雖然假處分的結果是說三個人可以進行個人活動
但為了避免爭議或是在之後的正式判決被SM拿來當作攻擊的要點
我想這段期間,大概日山小聰明(噗)還是會繼續宅在家吧

然後soulmate跑出去玩XD



總而言之,未來的事誰也說不準
那麼,我們就好好努力的生活吧(這什麼結論)

至少我是尊重五個人各自的選擇的
是說要是我反對,也沒啥屁用XD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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