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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忍不住爬上來po文,說一下自己的感想

然後醜話先說在前面,因為以下純屬我個人的想法

也沒有什麼對或錯,所以基本上這一篇我就不開放留言了這樣

(一整個很任性)

反正每個人本來就有不同的看法

神起五個人都會產生意見上的分歧

何況是粉絲

 

 

其實我也是個耳根子軟的人

每次看到不同意見,想一想覺得有道理的話,就會往那邊去了

所以通常我都會逼自己站在不同的立場,從不同的角度來想一想

(這也是被噗友訓練出來的,噗)

 

那麼,我就先從三人開始好了

聽過多方意見之後,我個人的想法是,他們想要更自由的空間

因為SM實在限制太多

雖然SM一直說有修改合約,但是一些大原則應該還是不變的

例如合約的長度,還有限制團員可以做的事情

而且行程排的這麼滿,根本沒有休息時間

我想俊秀愛唱歌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唱成這樣,有點失去原本的意義了吧

 

再來就是,針對利益分配的問題

這點真的是再現實不過的了

這邊說一下題外話,

包括粉絲在內,所有當事人以外的人,所獲得的資訊都是片面的

SM只發布對自己有利的,三人也是

而法官所接收到的訊息或許比媒體跟粉絲來的多

但基本上也都是各說各話

所以要做出正確的判斷,實屬不易(我覺得)

當然假處分的結果我個人認為是正確的

但這個結果也只能說明法官採用了三人提出的說法

 

回到利益分配

我真的覺得SM應該要給神起五人相對於他們的付出,同樣程度的報酬

有人說韓國的演藝圈生態就是這樣

從準備過程到出道,公司砸了很多錢,這還包括那些成為練習生而沒有出道的人

所以當藝人出道的時候,當然要在他們身上撈回本

但我想說的是

韓國又不只SM一家大公司(當然規模可能真的比不過)

但是其他叫的出名字的公司也都沒有這麼嚴苛的對待藝人阿

而那些公司還不是照樣栽培練習生

我只能說,這就真的是SM的錯了

從來不懂的珍惜藝人

只想著我可以生出你,一樣可以毀了你

或許這就是SM高層的座右銘也說不定,噗

 

 

再來,昨天令許多粉絲錯愕並且心碎的,大概就是昌珉跟隊長提出的聲明了

真真假假,眾說紛紜

但我個人覺得應該是真的

就算不是真的,就算是SM偽造文書好了

但這份聲明卻讓我產生了另外一種想法

聲明的內容我就不po了,大家應該都有看到

我自己是覺得,裡面的話不太像是昌珉跟隊長會說的話

所以如果這份聲明是真的

那八九不離十,應該是SM擬好之後拿給兩人簽名的

至於為什麼隊長的簽名很像在簽海報,昌珉要寫那麼醜的中文

這我就不知道了,就算我知道了,那又能怎樣

說穿了,我現在一點都不想進行猜測的動作

那樣太浪費時間也太累了

但有一點我相信,那就是昌珉跟隊長應該是不認同三人去投資化妝品公司

不是反對投資,而是反對類似於代言程度的投資

 

 

看了浩爸跟昌爸的意見

我更相信化妝品公司一定是一個最重大的導火線

前一陣子三人提出訴訟的時候,好像還有一些粉絲認為他們是被父母操控的

當時我很不以為然,我本來也是想說三人都算是大人了

雖然年紀跟我差不多,但經過的歷練算很多了,這個決定應該是他們自己的想法

可是我現在不這麼認為了

我想,至少俊秀應該是有跟父母商量過

我並不想去攻擊誰,而我也不願意這樣做

只是對於SM緊咬不放的化妝品公司

我不由得想,應該是有什麼理由可以讓SM一直不願放棄這個攻擊的點

而昨天兩位爸爸的聲明,我想,應該是真的

至少就我自己對化妝品公司的想法來說,我是偏向於浩爸跟昌爸的

加上浩爸是檢察官,我不敢說他的想法一定是對的

但至少檢察官應該會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所以比較能獲得我的相信

 

 

三人說一開始投資化妝品公司也有經過SM的同意

我本來還想不到那到底為什麼SM同意了卻又反悔

後來我終於想到一個比較有可能的解釋

如果是單純金錢上的投資,那完全是屬於個人行為

SM沒有立場也沒有理由去限制吧

可是後來事情演變的很奇怪

三個人趁休假的時候去了中國參加化妝品公司的記者會

雖然是以理事的身份出席

可是大家都心知肚明,顧客有一半以上都是衝著他們是東方神起的成員而來的

我想這應該是讓SM轉變態度的關鍵吧

如果是金錢上的投資,不出面,那對於產品銷售的影響還不會那麼大

可是三個人不但以理事身份出面,還開了店

老實說就算我再怎樣支持金俊秀

這點我實在無法認同

畢竟你今天的知名度,要是沒有SM的推波助瀾,光憑你自己的實力,我不相信可以到達全亞洲頂端的位置

雖然你可能想說,投資是純屬我個人的行為,可是粉絲卻都是因為你是明星才來買的

SM也意識到了這一點,說不眼紅是騙人的,SM本來就是哪裡有錢就往哪裡去

就像噗友說的,Crebeau的投資,已經成為了變相的代言

而代言是要收費的!SM當然會不爽阿,所以就....砰!爆炸了

 

 

不過三人也說,之前SM曾經答應過很多次說要與他們談

卻都一直被晃點,這點也是SM沒有誠意的表現

雖然說談了,能不能和解是另外一回事,但奇蒙子總是會不太一樣

 

 

所以,就整件事情來說,我"個人"的意見是:

SM跟三人都有錯。

SM錯在沒有誠意要解決這件事,而三人錯在把投資擴大到了變成代言的動作

要說三人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動作其實跟代言沒有兩樣,這打死我都不相信


但我也不會因此討厭東方神起,討厭其中的任何一個人,只是覺得有點傷心罷了

 

 

前一陣子我還天真的喊著Always keep the faith

大概是因為我第一次喜歡SM家的團體,所以傻傻的(苦笑)

 

昨天還罵了神起,但不是生氣的破口大罵,而是埋怨

既然事情演變到現在這個局面,三人老實說我也不認為會繼續待在SM

那當初為什麼要騙粉絲,還叫我們要相信(這個...好像是粉絲自己要相信的吼,噗)

騙我說東方神起不會解散,騙我說五個人會在一起

你們意見,想法跟認知不同這我完全可以接受

因為人嘛,本來就都是獨立的個體了,沒有誰可以把兩個人硬綁在一起,何況是五個

感情再好也都會有想法上的差異

只是我無法接受的是,一開始事情發生的時候雙方感覺都會努力去把這件事解決

(單憑我自己看到的,我是這樣想)

可是你們所有人,表現出來的都不是這樣阿

米豆油,是要相信個屁←開始生氣了

虧你們也知道,最後受傷的會是粉絲

既然這樣,一開始就不要給我們希望,直接說:最壞的打算是東方神起解散

這樣不就好了嗎

我真的很生氣+失望


男人給的承諾永遠都不可信!

(怎麼扯到這裡來了)

 

老實說,我也不想一直喊著:金俊秀,不管你做出什麼決定我都會支持你

這樣看來,我對俊醬的愛似乎還沒那麼深?

但我跟金俊秀也是兩個不同的個體,不可能要我100%支持他的想法

我也會不諒解,就像你可能也會不諒解為什麼我不支持你

離開SM對之後『個人』的演藝生涯是好的

至少你真的可以做你想做的事

但我想,應該沒辦法再次以個人的身份站上亞洲的頂端了,至少難度非常高

(默默覺得,我真的不是秀飯)

至於團飯,至於喜歡你跟其他四人互動的粉絲

這下子就真的要失戀了

包括我

 

我還認真的想了一下,原來我真的不是『金俊秀』的粉絲

而是『東方神起的俊秀』的粉絲阿.....

 

 

SM也發出最後通牒了

10天之內希望三人回頭

但我應該不可能,三人會把事情搞到這個局面,其實早就有心理準備了吧

我也早就有準備了,所以昨天沒有哭,只是痛罵了一頓

 

 

這下子可能又要恢復之前的單身生活了(大笑)

每個禮拜換一次偶像,說真的是件很快樂的事XDDD

 

 

 

結尾:

以上純屬我個人的想法

所以如果跟我想法不同,無法接受的話請...慢走XD

我沒有意思要把不同的想法歸類到『對』跟『錯』,『好』跟『壞』

畢竟這種事情本來就不像數學物理那樣有標準答案

而我最不願意看到的,是粉絲互相攻擊,說什麼三人被利益蒙蔽了雙眼(這...我有一點點點點認同)

最過份的是說昌珉跟隊長背叛,說這樣話的粉絲,基本上不也是背叛了東方神起嗎(笑)

總之,我又要默默的相信,被我真心喜歡的偶像,都會被我的屎運影響.....

 

昨天押尾學被判刑一年七個月...囧←完全沒意義的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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